会员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
第一条、根据《民政部、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 的通知》和《中关村环球时尚创意产业联盟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为保障 联盟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,加强对会费收取与使用的管理工作,特制订 本办法。
第二条、按照“资源匹配、履行义务、服务会员”的原则,确定会 员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。
第三条、会费收取标准
1、常务理事单位,每年缴纳会费 10000 元;
2、理事单位,每年缴纳会费 3000 元;
3、会员单位,每年缴纳会费 2000 元;
4、会员,每年缴纳会费 1000 元。
第四条、会员加入程序
1、提交加入申请资料 单位会员:个人会员申请表、机构会员申请表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、 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、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扫描件(如是三证合一证件提 供一份即可)、代表人证件正反面扫描件、代表人电子版形象照片 2 张、 一寸彩色免冠电子版照片 1 张; 个人会员:个人会员申请表、个人证件正反面扫描件、个人电子版形 象照片 2 张、一寸彩色免冠电子版照片 1 张;
2、理事会审核通过并颁发相关证书;
第五条、会费缴纳办法
1、上半年(1 月 1 日-6 月 30 日)加入的会员,于每年 3 月 15-30 日缴纳会费;下半年(7 月 1 日-12 月 31 日)加入的会员,于每年 9 月 15-30 日缴纳会费。请及时足额将当年度会费汇至指定账户;
2、联盟收到会费后 15 日内将寄发正式发票及牌匾、证书等;
3、会费置换,会员单位所生产产品或所提供服务与本会常规采购项 目相匹配的,可以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方式抵扣相应会费。
第六条、会费用途
1、常设机构办公经费;
2、会员大会、各种会议的经费;
3、业务活动经费;
4、期刊、网站、印刷品等外宣资料;
5、其他正常经费支出
第七条、会员权益
1、参加活动:参加联盟每年举办的会议、论坛、活动、讲座等,如 丝绸之路国际时装周、中国时尚创意产业大会、全国少儿美育教育 发展论坛、中国儿童时尚博览会、亚洲国际童装节等;
2、承办项目:优先承办联盟旗下的项目、业务、活动、赛事等;
3、顾问服务:享受联盟提供的专家顾问和指导服务;
4、信息推广:在联盟自媒体发布会员推广信息;
5、推荐人才:推荐会员单位所需人才;
6、资源匹配:匹配产业上下游资源。 以上服务内容不再额外收取费用。
第八条、会费管理
1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收取会费;
2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;
3、严格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进行财务审计;
4、严格按照联盟《章程》管理会费。
第九条、本办法自 2019 年 12 月 29 日第二届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