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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批准《时尚秀场/时尚发布中心建设规范》 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: 根据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和《中关村环球时尚创意产业联盟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相关规定,经中关村环球时尚创意产联盟标准管理办公室研究审议决定,批准《时尚秀场/时尚发布中心建设规范》(计划编号T/GFCU-001-2021)团体标准立项,现予公告。 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开展标准制定工作,广泛听取各方意见,保证标准编制质量和水平,按时完成标准的制订任务。 联系人:付良洪 电话:010-51286575/18310699086
中关村环球时尚创意产业联盟 2021年2月5日 |